宁德新闻网5月7日电(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王芳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2005年1月11日王芳冒用王丽的身份材料在申领了普通护照,同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6日,王芳持该护照先后10次往返马来西亚。
2019年1月,王芳主动投案。受古田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对王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表明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王芳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护照,多次非法出入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遂做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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