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野外丢烟头引火灾 六旬老伯获刑并赔偿近20万
发布时间:2019-08-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8301
  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件。1958年出生的黄老伯,在山场打除草剂时,丢弃的烟头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阮某甲、阮某乙兄弟经济损失196692元。
 
  据悉,2018年3月31日黄老伯(系叁级视力残疾)在古田县杉洋镇“下院”山场打除草剂时,将抽过的烟头丢在田里,引发山场森林火灾。
 
  经福建XX司法鉴定所鉴定,山场火灾面积154.6亩,受害阔叶树18.9036立方米,马尾松6.104立方米。经福建XX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火灾造成曼地亚红豆杉、南方红豆杉、油茶、马尾松等经济损失共计253570元,其中阮氏兄弟种植的南方红豆杉、油茶损失196692元。
 
  火灾发生时,黄老伯参与扑火,并于同年8月21日主动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黄老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野外作业时随意掉弃烟头,造成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53570元,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黄老伯系叁级视力残疾人,能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参与扑火,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黄老伯犯失火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阮氏兄弟经济损失196692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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