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前往他人租处搞迷信 男子不听劝阻打伤对方获刑
发布时间:2019-08-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1987
  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林文维)男子与朋友前往他人租用的民房内从事迷信活动,被租客劝阻拒不离开,反而打伤租客,最终自食其果获刑半年。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张某某与朋友王某某等人一同到卢某某所租住的霞浦县某民房内,从事迷信活动。卢某某得知此事后,遂要求张某某等人离开。后张某某与卢某某在民房门口发生争执,期间,张某某拳击卢某某头部、左侧肋部等,致卢某某左侧第8、9肋骨骨折、头部外伤、双耳挫伤等。
 
  经鉴定,卢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18年5月,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张某某已赔偿卢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张某某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卢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予从轻处罚。故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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