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酒店停车场车内盗窃衣物 男子被判拘役半年
发布时间:2019-08-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1759
  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林杰)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王某某盗窃案,依法判处王某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王某某伙同刘某某(另案处理)到霞浦县松港街道某酒店楼下停车场,先后进入兰某某停放在该处未上锁的小型客车内,盗走兰某某的DicKies牌蓝色上装卫衣1件、PIEZA牌绿色男夹克衫1件、NK360牌黑色男鞋1双、思凯图牌白色男鞋1双。经鉴定,该被盗财物价值共计2868元。
 
  当日,公安机关在霞浦县某网吧抓获王某某,并从王某某及刘某某处扣押被盗上述衣物,并返还兰某某。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286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王某某予以从重处罚。故霞浦法院做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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