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男子凌晨抢劫出租司机 抢得200元吃宵夜后逃窜
发布时间:2019-08-0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1540
  宁德新闻网8月8日电 (梁妍岑)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依法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凌晨,苏某从福安市乘坐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到霞浦县城关。当车辆行驶至霞浦县某处时,苏某取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威胁刘某,并抢走其身上现金200余元。随后,苏某又逼迫刘某驾车至一店铺吃宵夜,苏某付完餐费后将剩余赃款放置餐桌上。
 
  其间,刘某趁机请求店铺老板报警,在民警到场后,苏某见势逃跑,所剩赃款被刘某拿回。2019年2月,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以胁迫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苏某有违法劣迹,酌予从重处罚;苏某持凶器抢劫,酌予从重处罚。苏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苏某厘定刑罚。故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