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酒席上斗酒起争执三男子殴打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08-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6965
  宁德新闻网8月21日电 (郑晓燕)喝喜酒本是一件喜事,可古田一男子却因斗酒产生争执,继而引发斗殴,一方受伤,一方获刑。
  
  据悉,2017年5月8日,黄某某(另案处理)与谢某某在古田一酒店酒席上相遇,席上,黄某某与谢某某因斗酒发生口角。席散以后,谢某某追至酒店一楼谩骂正要下楼离开的黄某某。黄某某欲上前殴打谢某某时被他人劝阻,于是黄某某指使程某甲、庄某某、程某乙殴打谢某某致其左侧第4、5、6、7肋骨骨折。经鉴定,谢某某损伤为轻伤二级。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程某甲、庄某某、程某乙受他人指使殴打谢某某致轻伤二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决程某甲、庄某某、程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