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21日电 (郑晓燕) 近日,古田籍大妈王芳(化名)连续4天在便利超市盗窃排骨、鸡爪等生鲜物品,被当场抓获。古田法院审理后,判处王芳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2018年10月12日至15日,王芳先后四次在古田县城东街道XXX超市秘密窃取猪排骨、散装鸡爪、薄荷清爽型云南白药牙膏,以结算青菜为幌子,将排骨等物藏于随身携带的黑白相间布包中,通过逃避结算的方式实施盗窃,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货物价值共计227.2元。
同月15日,王芳在该超市内,公安局干警传唤到案。案发后,王芳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王芳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家属已代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