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增长福建省出“实招”
发布时间:2019-09-18  文章来源:东南网 点击:660437

今后,市民将拥有越来越好的消费环境。福建省政府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将鼓励各地打造一批融合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商圈(步行街),支持各设区市2020年春节前集中力量改造提升示范商圈(特色步行街),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

《措施》提出,将鼓励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打造一批融合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商圈(步行街),完善停车场、公厕、无障碍通道、商圈智慧化、消防等基础配套,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各设区市2020年春节前集中力量改造提升示范商圈(特色步行街),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鼓励商圈(步行街)引进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网络零售龙头企业首店、国际知名消费品牌,达到总部企业标准的,按照“一企一策”由省、市、县(区)共同给予综合支持。

同时,鼓励商圈(步行街)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组织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圈(步行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促销活动给予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将打造便民消费圈。支持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医疗、养老、家政、托幼、维修、助餐等延伸便民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社区,搭载各类便民生活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依托电商平台拓展线上线下融合便民服务,省级每年安排资金对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不仅是消费购物,市民旅游休闲也将有不少好去处。根据《措施》,省级每年将安排4000万元用于“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线上线下推广,打造2条大环线、4条特色支线及9条特色主题线路,开发系列旅游产品,推出优惠旅游套餐。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支持“全福游、有全福”沿线4A级以上重点景区和全域旅游县市完善旅游要素,健全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此外,还将培育特色精品夜市,策划精品夜游,鼓励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古镇古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项目与发展夜间经济相结合,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和项目,省级安排资金予以奖励。鼓励各地举办文创旅游商品集市夜市,对政府组织的形成固定品牌的机制化常态化文旅集市给予奖励。

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