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妇联获悉,2019年第二批“两癌”(乳腺癌、子宫颈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或家属,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妇联提出书面申请。 据介绍,今年第二批“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的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12日,救助对象为我市农村妇女和城市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确诊的“两癌”贫困妇女,在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的“两癌”贫困妇女,建档立卡的“两癌”贫困妇女,优先列入拟救助对象。已获得各级妇联救助的“两癌”贫困妇女,原则上不重复救助;个别确实需要重复救助的,要单独申报并附加说明。救助对象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医院小结)、低保证〔街道或乡镇(社区、村)家庭贫困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闽东日报 林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