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做中介牵线毒品交易 男子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9-10-2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9617
  宁德新闻网10月28日电 (何世冬)日前,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毒案件,依法判处叶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寿宁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22日晚,叶某松应约到同案犯范某华租住处,帮其联系购买毒品。经叶某松等三人连环介绍,范某华向章某平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克,用于吸食和贩卖。
  
  次日凌晨,叶某松得知范某华已购买毒品返回,当即前去索取2小包(约1克)用于吸食。同月24日,范某华将其中分装打包的5小包“冰毒”以1650元价格加价贩卖给吴某辉,在其欲驾驶摩托车离开时被寿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叶某松居间介绍联络他人毒品交易,促成双方交易毒品甲基苯丙胺2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其为毒品交易主体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实施帮助行为,对促成交易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结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等事实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叶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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