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女子酒后驾驶摩托车 被判拘役两个月
发布时间:2019-11-3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2264
  宁德新闻网11月30日电 (陈嘉倩)女子酒后驾驶摩托车,途经某路段被查获,最终被判拘役两个月。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据悉,2019年10月1日,饮酒后的翁某某“酒壮熊人胆”,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古田县城东街道医院门口路段,被公安干警查获。经鉴定,翁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38.85mg/100ml,属醉酒驾驶。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遂作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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