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液化气泄漏引大火 20户住户或租户物产受灾
发布时间:2019-12-2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2246
  宁德新闻网12月24日电 (陈嘉倩)小吃店液化气泄漏,引起大火,烧毁弄堂20户住户或租户的物产,并使2人受伤。大火过后的责任问题、赔偿问题又该由谁买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魏芳、叶丽共同经营一小吃店,今年3月17日凌晨,小吃店内液化气泄露遇到明火爆燃引起的火灾,火势蔓延至旁边多家铺面,火灾过火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共20户住户或租户的物产受灾,2人受伤。阮慧经营的副食品店因此次火灾造成损失93199元。
 
  因后续赔偿问题,阮慧将魏芳、叶丽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魏芳、叶丽对阮慧的损失问题,没有意见,但要求申请追加程强为本案被告,认为事故发生在二人承租程强店面不到7天的时间里,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对于事故发生程强和煤气公司应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魏芳、叶丽申请追加程强为本案被告,但提交工商登记信息仅能证明二人与程强经营的店面在同一位置,并不能初步证明起火店面是从程强处接手,且魏芳、叶丽于7月17日收到应诉材料,却于10月22日才向本院申请追加程某某为被告,故对该申请不予准许。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魏芳、叶丽在经营小吃店使用液化气灶时未尽到审慎检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液化气泄漏,以致液化气泄漏遇到明火爆燃发生火灾,造成阮慧财产损害的结果,魏芳、叶丽对此存在过错,对阮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魏芳、叶丽应连带赔偿阮慧财产损失93199元。(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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