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雇佣事业干部招揽嫖客 男子组织卖淫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20-03-2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62017
  宁德新闻网3月24日电 (刘常娟)男子租赁小区套房进行卖淫活动,“开张”半个月盈利4000元,最终获刑领40000元罚金。日前,福鼎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张某辉有期徒刑五年。
 
  2019年3月下旬,张某辉在福鼎市桐城街道某小区内租赁一处套房用于从事卖淫活动,招募了三名卖淫人员以单次850元或900元的价格收费,自己则从中非法盈利。
 
  期间,身为事业干部的郑某忠(另案处理)在明知张某辉从事卖淫活动的前提下,仍受雇为张某辉招揽嫖客,并按约定比例分配卖淫收入。
 
  同年4月7日,福鼎市公安局对该卖淫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抓获郑某忠,并查获六名卖淫人员和嫖娼人员。据统计,张某辉在此期间共非法获利4000元,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辉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结合其自首、自愿认罪和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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