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仓库管理员监守自盗  朋友圈兜售“赃物”获刑
发布时间:2020-04-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0026
  宁德新闻网4月26日电 (刘常娟)日前,福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9年8月,王某基入职福鼎市某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管理员。同年9月21日至10月4日间,王某基“手痒”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四次将公司仓库内由其保管的七台电动机盗走,并通过他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最终将盗走的电动机卖与刘某(另案处理),获利13400元。
  
  经福鼎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七台电动机价值共计104902元。此前,王某基便有多次的盗窃记录,也因此被判处刑罚和行政拘留。案发后,该公司向公安局报了案,王某基因心怯从该公司离职。2019年12月,王某基被公安民警抓获,被盗走的部分电动机也被陆续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基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其保管的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结合其前科劣迹、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