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26日电 (郑晓燕)近日,古田法院执行干警到古田县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查看复工复产情况,了解该合作社生产经营困难,为下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做准备。
据悉,2017年2月,古田县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购原材料为由向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9500000元,后因未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
经古田法院审理判决,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应偿还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5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共计2365828.37元。判决生效后,该专业合作社依旧无力清偿以上欠款,债权人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古田法院拟提起执行申请。
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古田法院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前往合作社现场查看情况,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依法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