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真有爱!亲父继父“争”女儿
发布时间:2020-06-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4541
  宁德新闻网6月9日电 (周昀 吴进阳)按理说,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都有着不可化解的矛盾,但近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却审理了一起特别且又十分“有爱”的案件。
  
  张某(男)诉称,其与林某(女)于2010年10月生育女儿林某某(原名张某某),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10月,双方分开生活,并约定女儿归林某抚养。之后林某与王某恋爱并共同生活,俩人于2017年1月登记结婚。2019年10月,林某因病去世,其多次向王某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均被拒绝,遂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女儿林某某归其抚养。
  
  继父王某辩称,其已抚养林某某五年多,对孩子也有深厚的感情,舍不得把孩子交给张某抚养,其也能尽到抚养责任。
  
  为打破这一僵局,承办法官主动询问小女孩林某某意见,并对张某和王某进行情理劝说。林某某表示更愿意和福州的爸爸(亲生父亲张某)一起生活。王某见状不禁心软下来,同意林某某交由其亲生父亲张某抚养,但希望张某可以同意其偶尔探望继女林某某。
  
  此案便以双方调解并由亲生父亲张某获得女儿抚养权结案。同时,承办法官也不忘叮嘱小女孩:即使以后和福州爸爸一起生活,福安的爸爸也是你的父亲,他如果去看你的时候你不应该拒绝,平时也要和福安的爸爸保持联系。
  
  一个普通的家事案件,但却承载着感人的亲情。无论是继父王某还是亲父张某都是位好爸爸,案件中的女儿也是幸福和幸运的,既有生父的爱,也有继父的爱。家事无小事,法律有温度,法官有温情。通过温情司法、柔性司法,既能实现亲情修复,又能实现司法治愈,这正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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