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行动不便 福鼎法院“送款上门”
发布时间:2020-06-1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7585
 
  宁德新闻网6月12日电 (魏凌霜)日前,福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退赔案件,执行干警上门将100元执行款送至被害人家中。
  
  2019年7月至8月,杨某文先后三次在福鼎市盗窃他人手机,共计4403元,其中包括一七旬老人吴某的小米手机一部及手机壳内100元现金。杨某盗窃一案经法院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100元。
  
  福鼎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联系了被害人吴某。得知吴某长期居住在乡镇,且腿脚不便,于是决定“送款上门”,将100元交到吴某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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