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6月28日电 (刘常娟)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线上开设赌场案,网络赌博“组织者”林某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自2019年5月开始,林某鑫用手机下载互联网“大亨互娱”软件参与网络赌博活动,并认识“蚂蚁”(身份不明),成为“蚂蚁”在该网站“7888888”房间的下级代理。同年5月至7月,林某鑫先后组织多名赌客进入“7888888”房间进行赌博,主要负责为参赌人员办理上分、下分、利润返点结算等事宜,并从中抽头渔利。
据统计,从2019年5月到11月,林某鑫累计为参赌人员上分的赌资合计约126.63万元,而林某鑫便从中抽头渔利6.49万元。
该院认为,林某鑫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超过三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结合林某鑫的前科劣迹,自首、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及认罪认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