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谎称帮忙挽回投资损失 被告人诈骗8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8-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9354
  宁德新闻网8月31日电 (朱春粦)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胡某诈骗案,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胡某的违法所得781400元,返还给被害人王某某。
 
  经审理查明,2016年,胡某与王某某因投资平台事宜而认识,期间,胡某得知王某某投资平台亏损严重。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间,胡某向王某某谎称可以找人帮忙挽回投资损失,向王某某推荐相关人员的微信号,实为胡某冒充相关人员骗取王某某信任。
 
  期间,胡某以挽回投资损失需要收取手续费、需要资金做关系等为由陆续骗取王某某钱款,共计骗取了王某某841400元。之后,胡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赌博及日常开支等。
 
  2019年3月15日14时许,胡某在宁波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临时羁押于宁波市某区看守所。案发后,胡某家属赔偿被害人王某某损失60000元,取得被害人王某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841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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