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刑释人员流窜多次盗窃“四进宫”
发布时间:2020-09-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5002
  宁德新闻网9月15日电 (林宗瑜)日前,屏南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据悉,2019年1月至12月间,苏某某在屏南县、政和县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采取砸破被害人车窗玻璃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次数达11次之多,价值达68483元。
  
  据该院承办法官介绍,苏某某曾于2012年至2018年间,先后4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2018年9月28日刑满释放后,2019年2月再次实施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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