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15日电 (包振华)日前,屏南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据悉,该案原被告双方已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本案审理的是双方离婚后损害赔偿问题,但庭审过程却平静而顺利。
庭审过后,自莆田而来的原告(是一位母亲)要求见一见已有九年未曾谋面的女儿(9岁多),但被告却推说女儿不愿见原告,没办法来见。该案主审法官杨继珍随即与被告联系,经过不断劝说,被告终于答应让家人带女儿来见一见原告。
女儿来到法庭后,刚看见原告显得羞涩陌生、不知所措。杨继珍随即亲切地说:“这是你妈妈,叫妈妈”“你看这是你妈妈给你买的书包和漂亮的衣服”,看到那些漂亮的衣服,女儿终于开口叫了声“妈妈”。九年未见的母女,气氛有些凝固。
此时,主审法官便将原告买的衣服一件件地拿出,放在原告女儿身上比对,“你看你妈妈给你买的衣服刚好合适”“你看这件衣服多漂亮啊”……在主审法官的温情言语中,母女俩的手终于紧紧地握在一起,原告已泣不成声。
法律不仅承载了正义与公平,也蕴涵了人间最美深情,而人民法院在立足审判职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中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应全力用司法温情化解矛盾坚冰、弥合关系裂缝,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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