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执行通知前置至审判阶段 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时间:2020-09-2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5933
  宁德新闻网9月29日电 (李余凤)为进一步节约执行时间,提高执行节点流转效率进而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为助力执行攻坚提供支持与保障,近日,古田法院制定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的若干规定(试行)》。
  
  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提高自动履行率,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对于具有金钱债权给付义务的民商事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便启动执行通知程序,并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裁判文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该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推定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
  
  通过执行通知前置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审判与执行的有效衔接,优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生效裁判公正高效得到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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