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13日电 (兰梅珍)近年来,周宁法院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涉生态刑事案件5件,判处罚金7万余元。
二是协同县政府打造集生态法律知识宣传、生态文明文化推广和生态司法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
三是与县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商通报审结首起环境污染案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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