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婚庆服务起纠纷 婚庆公司、新人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20-11-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4969
  宁德新闻网11月19日电 (张彩霞)如今,新人举行婚礼时,由婚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日趋普遍。但倘若婚庆服务不如意,新人与婚庆公司很容易就服务费产生纠纷。近日,宁德蕉城法院宣判两起因婚庆服务引起的案件,分别判处周某向婚庆公司支付欠款3801.6元、婚庆公司赔偿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0日,周某与宁德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策划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为8288元,已付订金2000元,余款于婚礼结束后支付。两个月后,周某举行婚礼,可婚庆公司却未按约定布置婚礼现场及进行婚庆程序,周某认为婚庆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拒付尾款。婚庆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周某诉至法院。
  
  今年1月3日,婚庆公司在周某的工作单位及住宅小区内张贴写有“恶意拖欠婚庆款、令人发指”等文字并附周某照片、姓名的传单。周某报警后,婚庆公司并未停止张贴传单行为,周某遂以该公司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庆公司未完全按约履行婚庆服务合同,其主张剩余尾款及违约金之诉讼请求,不应得到全部支持,应自行承担30%的违约责任,周某支付全款的70%。婚庆公司在周某小区及工作单位张贴传单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就此,蕉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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