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丈夫起诉离婚却发现妻子早已“死亡”
发布时间:2020-11-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2774
  宁德新闻网11月19日电 (包振华)丈夫通过起诉与下落不明的妻子离婚,但在法院核查当事人身份信息过程中,发现妻子早在与丈夫结婚前,已被公安机关因死亡而注销户籍。
  
  张某(男)于2015年经人介绍与陈某(女)认识,同年,二人办理结婚登记。2018年,双方发生争吵,陈某便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回。现张某以与陈某夫妻分居二年以上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查陈某身份信息过程中,发现陈某已经于2011年因死亡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后法院向陈某所在地派出所发函核实,当地派出所复函陈某系越南女子,因十几年前来到中国,为方便生活而加入当地村民的家庭,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后陈某外出下落不明,陈某“家人”便于2011年以陈某死亡为由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籍注销,当地派出所注销陈某户籍并将该户籍认定为非法户口。现今,陈某属于无户籍人口与无“身份”人口,亦“下落不明”。
  
  据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仅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而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仅三种情形,删除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上述法律规定并不包括非法户口和无身份信息的情形。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