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启录:一位乡土法官的家乡情、文学路
发布时间:2020-11-2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2684
  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蔡逸梅)今年10月,福建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古田凤亭村举行,社科读物《寿宁梦龙》也在当天进行了首发。《寿宁梦龙》的作者龚启录应邀在展区现场签名赠书。
  
  说到龚启录,他是寿宁法院党组成员,也是该院冯梦龙无讼文化建设的“工程师”。
  
  龚启录,60年代出生,1979年参军,1991年考入寿宁法院,至今已在法院工作30年。先后任林业庭、民三庭、立案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委会委员,2012年至2013年抽调县委群工部(信访局)任副部长,现为寿宁法院党组成员。
  
  他还是寿宁县第七、八届政协委员,全国音乐家协会文学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个人曾荣获宁德市劳模、宁德市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简单总结,就是一个爱岗位、爱家乡、爱文学的法院人。
  
  穿梭办案一线 关心百姓冷暖
  
  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大都琐碎,两口子闹离婚、邻里纠纷、拖欠工资……这些家长里短,正是百姓的日常生活,只有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家庭邻里和睦了,社会才会和谐。“我们也是农民出身,更要把老百姓的诉求时刻放在心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3年寿宁法院成立“速裁法庭”,龚启录是第一任庭长。最多的时候,速裁法庭一年化解230多个案件。面对很多的信贷、欠费等小纠纷,经常要翻山越岭,走村过寨,巡回审理,到一线化解纠纷。他说,“脚下有泥,心中有底”。
  
  有一年春节前夕,一群农民工到法院,要告寿宁某电站拖欠工资,说是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没拿到一分钱。立案后,龚启录没有将案件转到业务庭,而是采取“速裁”方式,赶到水电站现场联系了该电站的董事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说“今天不解决好这些农民工的工资,这个年我和你只能在法庭过了!”
  
  随后,电站的董事长立马组织股东会议,仅一天,就把欠农民工一年的工资结清了。农民工们拿着现金,激动地拉着龚启录的手连连说:“谢谢”。
  
  总结工作经验 致力品牌创建推广
  
  龚启录在立案庭任职期间,积极做好诉讼引导工作,其导诉经验被《人民日报》“广角”栏目采用。在庭长任上,他致力于纠纷源头治理,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审理“毛角官司”的报道被国家综治委评为综治好新闻三等奖、全省二等奖。
  
  多年来,他创设“司法门诊”,积极开展巡回办案,长期在审判一线创造性开展工作,所立、所审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发回重审。个人曾代表闽东法院到漳州出席全省法院调解工作表彰大会。
  
  在主持县委群工部工作期间,正是小城镇、大交通的建设期与矛盾多发期,龚启录经过艰辛努力,解决了接访场所问题,参与化解了多起群访事项,出台了“三变三为”(变堵为疏、变上为下、变单为团)的疏访措施。
  
  发挥自身才能 倾情文学创作
  
  30年来,龚启录积极发挥个人的能动作用,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寿宁县志》《乡土寿宁》《神奇官台山》《冯梦龙民间故事》《知青岁月》《村民溯源》等著作的编撰。
  
  在促进文旅融合,打造寿宁“冯梦龙、古廊桥、北路戏”三张名片上,全力参与杨梅州、下党、西浦、官台山等旅游资源的挖掘、推介,配合县委宣传部,多次提交论文参加冯梦龙高峰论坛,是名副其实的“冯学”研究者、爱好者。除了上文提及的《寿宁梦龙》人物传记外,他还完成了《冯梦龙巧断牛案》《冯梦龙智断血案》等微电影的剧本创作。
  
  此外,他还积极发挥个人专长,完成了《福地寿宁》《美丽的彩虹桥》《和美三祥》等县歌创作,并在全市“一县一歌”获得金奖;参与创作的《知心法官》获得“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三等奖;《党旗在飘扬》被《光明日报》、中组部《共产党员》、央视频等媒体采用,为抗疫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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