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首例涉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6943
  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蔡逸梅)近日,寿宁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作证、伪证案,并进行同步网络直播。此案也是该院审理的首例涉生态公益诉讼案件。
  
  寿宁检察院指控,2019年6月份,张某春在陈某斌的帮助下购得村民陈某光等3人的基本农田共计3970平方米,用于建设“公墓”,并承诺给陈某斌1股股份。
  
  同年7月下旬,张某春与叶某光、叶某平等其余6名被告人商议决定共同出资建设公墓并投资入股。经商定,公墓总共14股,每股10万元,由张某春、陈某等8人分别占股。
  
  2019年8月初,张某春、陈某等8人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征用”的农田用于建设公墓。至案发,该公墓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墓穴已售卖。经鉴定,被毁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3613平方米(折合5.42亩)。
  
  该案案发后,张某春、陈某为逃避刑事处罚,于2019年11月,多次指使陈某光向公安机关作未将农田卖给张某春等人做公墓,张某春转账的购地款已全部返还的虚假证明,并付给陈某光20000元“好处费”。至2019年12月13日,陈某光向公安机关所做的9次笔录均为虚假陈述,同年12月17日才如实供述事实。案发后,陈某光及其余8名被告人先后到寿宁县公安局投案。
  
  寿宁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还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春、陈某等8人对损毁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或承担复垦工程款264647元,承担复垦方案编制费20000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