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擅自改造射钉枪 非法制造枪支获刑一年九个月
发布时间:2020-12-1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9268
  宁德新闻网12月17日电 (李余凤)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罪案件,陈某某因擅自改装射钉枪用于驱赶野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2015年11月间,陈某某先后通过淘宝网购买了射钉枪、无缝钢管、瞄准器,在其老宅后厅内改装成能击发钢珠的射钉枪,2016年至2018年5、6月间其在果园守夜时,使用该枪支驱赶野猪,后将该枪支藏放家中。
  
  2020年8月29日,陈某某主动将该枪支及射钉弹3个、钢珠27个上交到古田县公安局。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能通过击发空包弹发射钢珠,认定为枪支。2020年9月10日陈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罪名成立。鉴于陈某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制造的枪支系用于果园守夜时驱赶野猪,未造成严重后果,能主动上交该枪支,无前科劣迹,依法可减轻处罚。结合陈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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