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23日电 (叶雨香)“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我也会继续孝顺奶奶的。”近日,在蕉城区人民法院,随着一纸调解协议书的签订,陈某怡拉住奶奶和妈妈的手雀跃说到。一家三口相互依偎的温馨一幕,也让在场的法官展出了笑容。
祖孙三代因何来到法院?这事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8年12月8日,陈某怡的父亲陈某因突发疾病身亡,留下银行存款人民币816055.1元、86503.19美元、宁德某工艺品公司40%股权,以及陈某婚后与妹妹吴某芳、弟弟吴某峰于上海共同购买的一处房产。
当悲伤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淡去,婆媳矛盾却酝酿成灾。陈某去世后,因未留有遗嘱,其妻子钟某英与母亲吴某霞为分割遗产发生多次争执,闹得不可开交。
矛盾激化后,钟某英以其本人及女儿陈某怡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将婆婆告到了法院。而吴某霞也用一纸诉状起诉儿媳、孙女,要求依法分割儿子的遗产。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却因为遗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
“如果只是简单地一判了之,无论结果如何,都只会让双方的关系愈发紧张。”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了判断。
可如何审理这起纠纷,做到真正案结事了,让一家人破镜重圆?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化身“和事佬”,多次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力求挽回他们之间的亲情。
但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各自站在己方立场考虑问题,几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可承办法官坚信,一家人没有打不开的心结。
在与钟某英、吴某霞的多次沟通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并梳理双方意见,理出双方的争议焦点。“从表面上看,她们是因遗产分割意见不同而产生的矛盾,但在交流中,我发现婆媳俩的心结更多是围绕陈某后事的处理及陈某怡的抚养权问题。”承办法官介绍,如果不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调解,将不利于案件的处理和矛盾的消除。
“病根”找出了,对症的“方剂”也就此开出。“吴某霞年事已高,早已没有劳动能力,一直由你们夫妇在照料生活。她起诉的目的也未必是要争多大的赔偿,如果你们不能以和气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最终受损的还是这个家。”在第三次召集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时,承办法官遂从心里疏通、亲情开导、法律教育等多角度着手,做通钟某英的思想工作,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
同时,引导双方回忆过往温馨的家庭生活,对双方进行多番劝解。眼见婆媳双方渐趋冷静,承办法官细心捕捉最佳时机,进一步劝导双方以亲情为重,互相体谅,以协商解决矛盾。
通过承办法官情理并用,最终,双方当事人明白了婆媳之间“以和为贵”的道理,并就遗产的数额及分配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芳、吴某峰向陈某怡支付上述上海一处房产的房屋分割款人民币310万元;陈某名下的宁德某工艺品公司40%股权及存款人民币278000元、86503.19美元由吴某霞继承;陈某账户存款人民币538055.1元及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人民币43564.77元由陈某怡继承、享有。
至此,这起因遗产继承引起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于是出现了文初温馨的一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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