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举行2021年第一批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配租公开摇号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01  文章来源:东侨宣传部 点击:611824
 
  
  为有效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持续改善民生,及时保障东侨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东侨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4月30日,东侨2021年第一批幸福佳园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在山水大酒店举行,此次摇号活动采用钉钉app线上全程直播。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在三都澳公证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开摇号的形式进行。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是“幸福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3#、4#、5#、8#、9#楼,可用于分配的房源共计63套。实际参与本轮线上配租活动家庭共计53户,其中有2户为优先分配家庭安排两室一厅,分别为:李玉云,五年一线环卫工人;郑袆春,残疾人员。
  
  摇号分配活动采用手动摇号机随机摇取编号的方式进行。活动现场,三都澳公证处公证人员提前检查摇号球摇号机,工作人员在镜头前一一展示号码球,两台摇号机分别摇出申请人编号和房源编号球,工作人员将编号按摇出的先后顺序依次记录下来,形成序号表,现场工作在直播镜头下有序进行。
  
  
  
  据了解,本次摇号结果将在东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得保障家庭需按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限、要求,到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准租证》,并在指定的时限、地点凭《准租证》与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超过规定时限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自动放弃的,需一年后重新申报。获得保障资格后的家庭所有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又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及时主动向开发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主动申报。已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当主动退出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不得损毁、破坏、不得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