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月5日电 (刘康玲 王丹阳)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陆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陆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为患者开药、打针,2020年至2021年间先后两次被霞浦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共计非法获利20000元。
2023年5月,霞浦县卫生健康局在霞浦县某房屋内查获陆某某及处方单、药品等物。2023年6月,陆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法院审理期间,陆某某退出违法所得二万元。
经审理认为,陆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陆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