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29日电 (游锦玲)近日,宁德市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暨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同工作座谈会在古田县人民法院召开。
座谈会上举行了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保险理赔款交付仪式。与会同志围绕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和加强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省级湿地)生态环境多元协同保护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古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省级湿地)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协议书》。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签署《关于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备忘录》。
会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剑辉一行前往翠屏湖派出所、古田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示范点暨翠屏湖流域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治理非法采砂现场实地调研。
近年来,古田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严惩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翠屏湖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主动对标全国普遍存在的“生态司法保护修复资金难题”,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与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等单位签署《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协议》,首创了全国省级流域河湖区域水生态环境的“司法+行政+保险”保护样本。积极探索多维修复模式,开展翠屏湖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保护翠屏湖水域生态平衡,守护水清岸绿生态美。
下一步,古田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凝聚多方力量,打好共治理“组合拳”,不断总结“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做法经验,做大做强“生态司法+”文章,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工作格局,为古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