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为走私冻品“望风”“代驾” 两男子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24-07-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8959
  宁德新闻网7月26日电 (廖梦旖)为走私冻品活动提供“望风”“代驾”等帮助,两男子均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分别判处施某富、王某钙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并分处罚金。
 
  2023年5月中旬,黄某财(已判决)与上家达成购买走私冻品意向。不久后,黄某财接到上家电话告知将有一批走私冻品在从福鼎市上岸,双方商定了购买冻品吨数及货款支付方式。之后,黄某财联系许某(已判决)让其安排货车及驾驶员前去运输冻品。
 
  施某富明知黄某财从事走私冻品活动,仍答应帮助望风、确认运输走私冻品的货车是否成功上路。王某钙明知许某从事走私冻品活动,仍答应帮助运输走私冻品。
 
  在运输途中,公安查获装有冻品的货车,抓获施某富、王某钙。经鉴定,货车上的冻牛肚、冻无骨牛肉冻品来自澳大利亚,产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规定的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范围,经核定冻品净重共17227.4822千克,价格为477369.6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施某富、王某钙伙同他人在非设关地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来自非动物疫病流行国家所产的肉类冻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