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13日电 (缪玮婷)近日,福安法院赛岐法庭通过“保全+调解”模式,促使当事人主动应诉、积极调处,高效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董某因建房所需,向福安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承租钢管、扣件等租赁物,并签订《租赁合同》。2025年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董某仍结欠该公司租金26020.5元,后双方因履行问题产生纠纷,该公司将董某诉至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要求董某一次性支付租金26020.5元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财产转移风险,承办法官积极引导该公司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迅速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冻结了董某名下银行账户等。
账户被冻结后,董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希望协商解决问题。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以调解的方式从根源化解矛盾更能节省诉累,承办法官以保全为突破口,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董某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福安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当场提交解封申请书。
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制度性优势,用最短时间、最快流程、最低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成效,跑出案件实质性化解“加速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