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因价格问题大打出手 乘客被判赔9600余元
发布时间:2025-06-2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5235
  宁德新闻网6月27日电 (谢遥遥)乘客因价格问题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大打出手,最终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判决张某承担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600余元。
 
  2024年7月凌晨,周某与张某在福鼎市某加油站外道路因网约车价格问题发生争执,后周某被张某殴打致伤。同日,周某至医院进行治疗,并产生相应的医疗费。2024年8月,经鉴定,周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张某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周某因向张某索赔未果,周某遂诉至福鼎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559.7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被侵权人由此产生合理的经济损失,理应得到赔偿。本案中,张某殴打周某致其轻微伤,张某的殴打行为与周某的人身损害事实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张某应对周某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结合周某因此事所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