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11日电 (林榕生)福建福鼎市法院官方微信10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贩毒大案,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8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1月21日,周某小以贩卖为目的电话联系上家“小余”(另案处理)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双方商定周某小以每克200元价格向“小余”购买8万元毒品甲基苯丙胺,并约定于1月23日在福建省龙岩长汀县进行交易。
同月23日11时许,周某小与其女朋友李某清(另案处理)乘坐王某妹(另案处理)驾驶的小车从福鼎市前往长汀县。到达长汀县后,周某小与上家电话联系后,单独带着8万元现金在一高速服务区厕所内与对方交易。
交易成功后,周某小携带所购的两大包毒品甲基苯丙胺乘坐王某妹驾驶的小车,连夜从长汀县赶回福鼎市。次日,周某小在其租住处将所购毒品予以分装欲行散卖。
26日上午,周某小在其租住的房间内被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侦查人员现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375.5438克,作案工具三星手机、诺基亚手机各一部、电子秤、塑料封袋及玻璃冰泡等物。
据此,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