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24日电 (记者 叶茂)伪造车主证件材料,非法倒卖租赁车辆,骗取钱财数百万元人民币。福建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官方微信23日披露,在泉州市警方的配合下,蕉城警方抓获系列租车诈骗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彭某林。至此,涉及该案人员已到案9人。
据了解,2016年4月26日,小刘于泉州晋江“蚂蚁好车”公司向卖家陈某洪收购了一部二手奥迪A4小车。陈某洪向小刘出具了该车车主黄某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借贷合同及车辆抵押合同、10万元银行转账截图等材料后,双方以114500元的价格签订了车辆转押协议。
回到宁德后,小刘将该车辆以12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刘先生。2016年7月3日,刘先生驾驶车辆到达广东省潮州市并在当地酒店留宿。次日,刘先生发现车辆丢失后,在当地警方的调查下,得知该车辆被泉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扣走。
2016年8月3日,刘先生和小刘一同到蕉城刑侦大队报警。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调查,蕉城警方发现陈某洪所提供的车主黄某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借款合同等材料均系伪造,初步判定陈某洪有作案嫌疑。
2016年11月10日,刑侦大队民警联合泉州警方进行抓捕时,遭到陈某洪及两名同伙持刀拒捕,并将民警驾驶的商务车后挡风玻璃砸碎,刺破三个轮胎后趁乱逃逸。面对危险,民警继续迎难而上,先后多次前往泉州、厦门、漳州、广东、河南等地调查取证。
经研判分析,泉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法人刘某清与嫌疑人陈某洪银行账户往来频繁,发现广东、河南、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民警随即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串并侦查,最终锁定以刘某清、林某松、冯某、彭某林为首的10人犯罪团伙。
2017年4月至7月,民警于泉州展开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获刘某清、陈某洪、林某松、冯某、林某春、陈某林、陈某辉、林某挺等8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宝马车2部,路虎汽车1部。截至被抓获时,该团伙实施诈骗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透露,本案中该团伙到指定汽车租赁公司租赁高档车辆,由刘某清、彭某林联系客户,伪造相关虚假材料,再由陈某洪等人将车辆转押给外地客户。当租赁期限截止,租赁公司根据GPS定位扣回租赁车辆,导致受害人财物遭到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