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19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境罪案件,判处阿莲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底,阿莲冒用其妹阿新的身份资料办理普通护照。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6日间,阿莲持该护照往返马来西亚、加纳国境共10次。今年10月18日,阿莲主动向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受古田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对阿莲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表明阿莲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阿莲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护照,多次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阿莲自首等情节,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