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28日电 (蔡细忠 徐旭彪)近日,周宁法院受理一起离婚诉讼案,该案原、被告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平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2017年9月的一天晚上,夫妻双方在快递店因生活琐事再次引发争吵,男方陈某某操起该店剪刀多次刺伤原告胸背部(伴出血)。尔后,原告立即报警,住院治疗20多天,经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二级。出院后原告回娘家生活,夫妻双方分居至今。
该案诉至法院后,经多方调解无法恢复夫妻感情。法院审理认为该被告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依照婚姻法规定条款判准原、被告离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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