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殡仪公司职工侵占墓地转让款200余万
发布时间:2019-02-2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62782
  宁德新闻网2月21日电 (郑锦聪)日前,古田法院将自诉人古田县某殡仪咨询服务公司诉林某某侵占一案移送古田县公安局。
 
  据悉,林某某系自诉人古田县某殡仪咨询服务公司员工,其职责主要负责销售墓地并收取墓款。2018年11月29日,古田县某殡仪咨询服务公司以林某某非法占有墓地转让款,构成侵占自诉到古田法院。
 
  古田法院审查认为,林某某作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20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该案属于公诉案件,应由古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将该案移送古田县公安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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